兆讯传媒(3011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7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7号院1号楼联美大厦15层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会召集人: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壮强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0人,代表股份304,799,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633%。其中: (1)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04,5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8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8人,代表股份299,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9人,代表股份299,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曾乔雨律师、范艺娜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三、听取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曾乔雨、范艺娜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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