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9、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余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5、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可进行表决。 6、本次会议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含子议案)、议案10(含子议案)、议案1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1 份29,75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755%,其中,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11,540,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9人,所持股份25,334,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所持股份4,424,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江泽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郝为可先生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9、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余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4 3 、上述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可进行表决。 5、本次会议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含子议案)、议案10(含子议案)、议案1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6、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4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等关联股东需对议案4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11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11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12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12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7、根据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放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进行述职。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 1,900 0.0064%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32,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99.9255% 1,900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017,132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11,73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11,534,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3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62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1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3%。 11,404,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2%;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1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5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6,700 0.0225%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32,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泽星先生、郝为可先生、苏进女士、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9.01、选举江泽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46,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8,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15%。 江泽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郝为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4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46%。 郝为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苏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4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72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46%。 苏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4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72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46%。 符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因任期届满,江泽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江泽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孙卫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孙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1,17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的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6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48,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56%。 李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双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66,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73%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4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56%。 刘双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966,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4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56%。 刘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任期届满,张庆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张庆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长、名誉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宏俊先生、孙卫民先生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4,224,016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5,52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2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卫民先生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218,306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11,532,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99.9255% 1,900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65%;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32,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9,75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62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2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8%;反对2,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2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3%;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136,700 0.4594%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郑伊珺律师、陆伟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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