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38,314,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161,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152,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1,859,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06,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152,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4%。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7,60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14%;反对7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53%;反对7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7,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97%;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2,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573%;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7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89,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67%;反对7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3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31%;反对7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16%;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38%;反对7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3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59%;反对7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3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45%;反对7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6%;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05%;反对7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3%;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8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92%;反对7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6%;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2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66%;反对7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2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75,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12%;反对7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1%;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20,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85%;反对7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22%;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60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9%;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02%;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7,60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1%;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77%;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79%;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7,601,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01%;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11%;反对7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7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0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5,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9%;反对7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88%;反对7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9.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78,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5%;反对7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22,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21%;反对7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85%;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该议案获得通过。 9.05《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3%;反对7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1,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64%;反对7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5,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4%;反对7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0,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71%;反对7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8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74%;反对7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2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07%;反对7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4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73,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63%;反对7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1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24%;反对7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72%;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