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贵州茅台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6-01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茅台集团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茅台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迎宾路1号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华 主要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茅台集团协商后拟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茅台集团拟将注册的相关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 (二)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许可商标范围为“贵州茅台”“贵州”“茅台”“MOUTAI及图”“飞天”“茅台王子”等106件商标。 (三)交易类别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四)许可方式 茅台集团按照新协议约定,将已获准注册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公司对许可商标均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许可使用费支付标准 1.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基数 (1)当年公司本部使用许可商标酒类产品年销售收入; (2)当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酒类产品年销售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与其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类产品购买价年度总额的差额; (3)当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酒类产品年销售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与其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类产品购买价年度总额的差额。 2.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比例 在本协议约定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比例为 1.5%。 (六)许可期限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七)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付款给茅台集团账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茅台集团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对商标的统筹使用,有利于品牌的规划发展,有利于保证经营环境的稳定性,有利于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的和长远发展。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陈华、王莉、周雪、韦芳)回避了表决,由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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