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忠先生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公司一号会议厅。 (5)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274,89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5,850,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9,04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9,06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0人,代表股份9,04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9%。 公司董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77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5%;反对3,6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6%;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990%;反对3,6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25%;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5%。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2.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77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5%;反对3,6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6%;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990%;反对3,6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25%;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5%。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3.00《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742,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87%;反对3,72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4%;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25%;反对3,72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390%;弃权4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5%。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4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51%;反对3,81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8%;弃权4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8,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33%;反对3,81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134%;弃权4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33%。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5.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34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26%;反对3,78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2%;弃权7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436%;反对3,78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04%;弃权7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股东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办理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566,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7%;反对3,58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3%;弃权7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33%;反对3,58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914%;弃权7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3%。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241,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8%;反对3,91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7%;弃权7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60%;反对3,91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04%;弃权7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6%。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8.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597,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62%;反对3,56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8%;弃权7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19%;反对3,56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26%;弃权7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55%。 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华仁、刘鹏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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