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7:26:31 中财网
原标题:泽润新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泽润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奕洪联系电话:010-880139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佳丽联系电话:010-880139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工作内容
  
 
 0次
  
 
 
  
 每月1次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1次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2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监管方向解读及监管处罚案例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 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 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 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为83,000.15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5.2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20.97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74.71%,业绩下滑主 要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 国内行业调整等影响。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 绩变动情况,督促公司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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