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东吴“ 证券”或东保荐人”)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中泰证券”“ 或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泰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5年 10月 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东枣矿集团”)在内的 15家发行对象实际发行 A股普通股 996,677,740股(以下简称东本次发行”)。其中枣矿集团认购359,700,996股,其他发行对象认购636,976,744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年 11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枣矿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636,976,74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28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 11月 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 6,921,663,256股变更为 7,918,340,996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枣矿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 1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外,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新矿集团”)分别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36,976,74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2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3 整。 综上,保荐人对中泰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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