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30129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8:4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三博脑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6-033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写字楼3层A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权股份总数的38.99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6人,代表股份78,995,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9人,代表股份3,90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5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1人,代表股份3,748,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6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8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29%;反对8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2%;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6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8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反对8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0%;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30,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4%;反对11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83%;反对11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3%;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66,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7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0,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73%;反对7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6%;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6,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9%;反对8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20%;反对8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1%。

关联股东张阳、于春江、石祥恩、栾国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反对8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9,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36%;反对8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2%;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1%。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31,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8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18%;反对8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9%;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晶迎、刘亚楠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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