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9:36:03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美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10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亮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0)。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334人,代表股份119,70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81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
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2人,
代表股份21,32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3
人,代表股份47,654,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332人,代表股份21,32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863%。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6.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4项,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99,986,863股19,679,288股41,9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83.5256%16.4394%0.035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7,933,311股19,679,288股4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58.6163%41.2958%0.087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99,897,163股19,771,588股39,3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83.4507%16.5165%0.032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7,843,611股19,771,588股39,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58.4281%41.4894%0.0825%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99,922,743股19,726,808股58,5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83.4720%16.4791%0.048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7,869,191股19,726,808股5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58.4818%41.3955%0.122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0,010,863股19,657,188股40,000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83.5456%16.4209%0.0334%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7,957,311股19,657,188股4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58.6667%41.2494%0.0839%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

上述列入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的4项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
决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公司董事会秘书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向股
东会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波、陈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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