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金枫酒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9:45:45 中财网
原标题:金枫酒业:金枫酒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光明酒业大厦)5楼(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3,204,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9.34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均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女士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48,40197.28127,035,3922.6730120,7000.0458
2、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124,20197.31007,057,5922.681422,7000.0086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40,35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78,265.1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686,210.57元。

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39.4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金枫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09,60197.26647,110,5922.701584,3000.0321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60,30197.28577,065,4922.684478,7000.0299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季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基本薪酬结合相关行业内相应岗位平均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递延发放,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金枫酒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96,70197.29957,028,9922.670578,8000.0300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9,539,11257.31297,030,59242.241274,2000.4459
公司在2025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6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82亿元。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6年 预计发生 额本年年初至年报 披露日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交 易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 产品、原辅材料 及促销品、接受 劳务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3001,294.00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青年农场有限公司2,800  
 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600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053.51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200  
 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16.15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500292.79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 8,2001,656.44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提供劳务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4,000525.87进一步加大与关联 企业的业务协同
 光明酒业(上海)有限公司4,500739.10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00032.4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 9,5001,297.42 
相关资产租赁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500  
相关资产租赁小计500   
合计18,2002,953.86  
(详见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枫酒业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本公司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97,00197.29966,928,4922.6324179,0000.0680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时,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据此,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预计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详见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枫酒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金枫酒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5,454,25697.05547,674,3372.915775,9000.0289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金枫酒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117,00197.30727,011,6922.664075,8000.0288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99,70197.30077,028,9922.670575,8000.0288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的责任保险。并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见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枫酒业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1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6,099,70197.30076,925,7922.6313179,0000.0680
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能力,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技术开发相关内容,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对部分描述作相应调整,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序号原条款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进 出口。(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核准,公司经营 范围是: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 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 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 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 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 物);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 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详见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枫酒业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沈冬梅255,594,13397.1086
12.02徐志萍255,582,33297.1041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2《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9,563,61257.46017,057,59242.403522,7000.1364
4《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9,499,71257.07627,065,49242.450978,7000.4729
6《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9,539,11257.31297,030,59242.241274,2000.4459
 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7《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9,536,41257.29676,928,49241.6278179,0001.0755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沈冬梅9,033,54454.2754
12.02徐志萍9,021,74354.204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十二中的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十一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二、四、六、七、十二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议案六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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