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0007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20:16:4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传媒: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0811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九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林疆燕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762,349,56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19,774,96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42,574,60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42,597,60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3,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42,574,60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002,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2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73,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5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856%;反对2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6%;弃权73,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13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反对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73,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8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020%;反对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1%;弃权73,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17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反对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1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800%;反对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1%;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4: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31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反对1,94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6%;弃权92,4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64,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2274%;反对1,94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6%;弃权92,4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如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庆先生:同意761,225,475股;
候选人林疆燕女士:同意761,210,475股;
候选人李文平女士:同意761,180,475股;
候选人赵新杰先生:同意761,180,475股;
候选人张建先生:同意761,159,075股;
候选人许华伟先生:同意761,169,07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庆先生:同意41,473,512股;
候选人林疆燕女士:同意41,458,512股;
候选人李文平女士:同意41,428,512股;
候选人赵新杰先生:同意41,428,512股;
候选人张建先生:同意41,407,112股;
候选人许华伟先生:同意41,417,113股。

表决结果:王庆先生、林疆燕女士、李文平女士、赵新杰先生、张
建先生、许华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如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魏紫女士:同意761,567,173股;
候选人黄国宝先生:同意761,575,173股;
候选人赖步连先生:同意761,960,1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魏紫女士:同意41,815,210股;
候选人黄国宝先生:同意41,823,210股;
候选人赖步连先生:同意42,208,174股。

表决结果:魏紫女士、黄国宝先生、赖步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卢钢律师、季烨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
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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