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3008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6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1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48,48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将调整为14.39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事宜需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归属,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648,4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5.39元/股(调整前)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7.6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其中,首次授予697.6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31%;预留授予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6.69%。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0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未申请归属或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全部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经营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针对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三大业务板块分别设置考核指标,业绩表现分别对应考核期内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的业绩数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共享职能板块及部分生产制造板块(共享)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2)医疗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制造板块(医疗)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3)消费品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消费品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目标适用的激励对象为:在消费品业务板块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如下表所示: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根据其任职单位分别适用公司层面、医疗业务板块、消费品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按业绩达成情况分别确认相应的归属比例,并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考核当年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将作废失效。 (5)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与计算。年度绩效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才符合本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医疗板块/消费品板块可归属比例×个人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4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8、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并于同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4.69元/股。 10、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于同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于同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1、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4.69元/股。 2、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69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一)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1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授予日:2024年11月15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91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648,480股 (四)授予价格: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将调整为14.39元/股。 (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91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8,480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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