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祥源文旅(600576):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20:46:20 中财网
原标题:祥源文旅: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 额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金秀莲花山景 区开发有限公 司3,000.00万元45,859.50万 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43,935.5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5.84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祥源堃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堃鹏”)于2026年5月19日与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秀支行(以下简称“来宾农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秀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0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三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6-024号”公告),2026年公司及控股公司为金秀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49,359.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为金秀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8,859.5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预计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黄美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4MA5KMA5L56
成立时间2016-12-26

注册地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田村孟村屯(县游客集散 中心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组织 体育表演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 服装服饰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鞋帽 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 播服务;停车场服务;茶具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客运索道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 岩);食品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 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不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 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52,357.7353,453.89
 负债总额42,389.1543,637.43
 资产净额9,968.579,816.46
 营业收入1,258.404,605.49
 净利润152.11-246.9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祥源堃鹏与来宾农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金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本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定债务人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3)债务人与债权人变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保证人同意该变更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贷款立即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的到期之日起3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在预计总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935.5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3,435.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8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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