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3004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7:31:11 中财网
原标题:双杰电气: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2026 05 27
、本次归属日: 年 月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995,0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9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59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和2025年3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862.5090万股的1.50%,无预留授予股份。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关键岗位核心人才 (共30人)1,200.00100.00%1.50% 
合计1,200.00100.00%1.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60元。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7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之日起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7 易日止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5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2025年净利润不低 于3.1亿元;(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2026年净利润不低 于3.5亿元;(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X)X=100%80%≤X<100%60%≤X<80%X=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3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4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30名激励对象1,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6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本次实施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9.50万股。


序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情况说明
1(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2(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激励对象满足前述要求, 符合归属条件。  
4(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 归属期 考核指标 度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 第一个 2025 (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第二个 2026 (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 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 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营 业收入为48.35亿元,同 比增长39.23%,达到了 2025年度考核指标,符合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  
  归属期考核年 度考核指标
  第一个 归属期2025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 (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 归属期2026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5(5)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 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当年可归属 80%≤ 60%≤ X=100% X=0% 的比例(X) X<100% X<8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经考核,本激励计划 29名激励对象均满足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可归属599.50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当年可归属 的比例(X)X=100%80%≤ X<100%60%≤ X<80%X=0%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05月27日。

2、归属数量:5,995,000股。

3、归属人数:29人。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激励对象姓 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 量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百分比
关键岗位核心人才 (共29人)11,990,0005,995,0005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6年05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5,995,000股。

(三)本次归属涉及人数:29人。

(四)本次归属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8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0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1,582,000.00元;本次变更后累计股本为804,620,09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177,178,391.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22.02%;无限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627,441,699.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77.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27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于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798,625,0905,995,000804,620,09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归属股份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8,625,090股增加至804,620,090股。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具备合理性,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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