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92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1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5,199,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10,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毕胜民、毕一明、董宝华、孙希忠、赵权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洪乔、方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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