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进光子(688635):长进光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长进光子:长进光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长进光子 股票代码:688635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Changjin Photonics Technology Co., Ltd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140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特别提示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进光子”、“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36个月,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24个月或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部分比例限售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9,367.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775.651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0.47倍。 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年扣非前/后 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40.9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1、33.1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1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2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1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40.9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4.2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和重要事项(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一)成长性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455.64万元、19,165.54万元、24,682.76万元,最近三年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风险,一方面,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掺稀土光纤,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均超过85%;另一方面,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先进制造与光通信领域,报告期内两者合计收入占比均超过 80%。目前,公司正积极拓展国防军工、商业航天、测量传感、医疗健康等新兴应用领域,但其收入贡献尚未形成有效支撑,存在因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引致的成长性风险。 此外,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行与收入增速放缓的经营承压局面,进一步加剧了成长性风险。一方面,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客户年度降价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价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受限于现有产能瓶颈,公司在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支撑新产品研发送样及规模化交付方面存在制约。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由 2024年的 32.58%下降至 2025年的 28.79%。若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下游光纤激光器、光通信市场需求下降,公司成熟产品销量增长无法有效抵消价格下降的负面影响,或公司未能通过加速产能建设、拓展新兴应用领域、持续推出高附加值产品及有效实施降本增效等措施以应对上述挑战,公司将面临成长性受损、营收增速放缓甚至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26%、73.19%、66.20%,客户集中度较高,系公司主要产品对应的下游光纤激光器市场集中度较高所致。根据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锐科激光、创鑫激光、杰普特合计国内市场销售份额超过 50%,上述厂商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公司已开拓光通信、国防军工、测量传感等广阔领域的优质客户,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随着特种光纤领域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面临以下主要风险:一方面,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增加向其他特种光纤厂商采购导致公司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挤占,或主要客户自身采购规模受宏观经济形势、相关行业政策、经营策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而下降,公司对上述客户的产品销售金额将减少;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锐科激光、创鑫激光已具备特种光纤自供能力,若未来锐科激光进一步提升自供比例、创鑫激光扩大自有产能替代外部采购或其他下游激光器厂商转向自供,将减少包括公司在内的独立第三方厂商市场空间。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公司销售收入可能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9.31%、69.13%、65.06%,整体处于较高水平。若未来市场需求减少或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且公司未能充分提升量产工艺水平实现降本,也未能持续推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缓解成熟产品降价压力,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将使得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假设公司 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变,以公司 202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 65.06%为基准测算,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减少 5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将相应下滑 11.46%、22.92%、34.38%。 (四)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杰普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94.68万元、1,778.82万元、2,364.1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34%、9.28%、9.58%。公司与杰普特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系杰普特存在核心原材料特种光纤国产化的需求,以保障供应链安全、降低生产成本,而公司是国内少数能稳定供应高性能、多品类特种光纤的厂商,随着杰普特产销规模扩大及合作不断加深,双方存在一定规模的产品购销交易。杰普特与公司于 2019年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后,基于对自身战略布局的考量和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增资入股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 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对杰普特持续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销售。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技术迭代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基于核心技术的产品及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95%。公司主要产品掺稀土光纤是光纤激光器与光纤放大器的核心元器件,随着光纤激光器对高功率、高性能的激光输出,光纤放大器对长距离、大容量、高速率的光信号传输的要求不断提升,叠加应用场景拓展,下游客户对技术迭代及时、完备的要求不断提升。 若未来公司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无法满足下游客户对新一代产品的需求或新产品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流失和经营业绩下滑等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6年 4月 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732号《关于同意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09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9,367.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1,775.6517万股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长进光子”,证券代码为“688635”。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 5月 27日 (三)股票简称:长进光子 (四)扩位简称:长进光子 (五)股票代码:688635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367.0000万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341.75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75.6517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591.3483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451.4393万股,具体情况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1)保荐人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7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78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及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飞资本”)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024.6017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14.6590万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40.98元/股,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 38.39亿元。发行人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65.54万元、24,682.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7,181.92万元、8,680.96万元,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中第 2.1.2条中规定的第(一)项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长合芯直接持有公司 34.4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长合芯的基本信息如下:
李进延为长合芯、致远一号与致远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长合芯、致远一号与致远二号间接持有公司 17.95%的股权。根据长合芯、致远一号与致远二号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全面负责本合伙企业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合伙企业以其自身意愿参与所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独立行使对所投资企业的表决权,或对表决权作出的任何安排,故李进延能够通过长合芯、致远一号与致远二号控制公司 35.84%的表决权。 此外,为增强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2022年 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延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长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为:行使股东权利前,双方应进行逐项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以李进延意见为准;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议案或行使表决权前,双方应当经事先共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以李进延意见为准。上述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后 36个月止。 综上,李进延通过长合芯、致远一号、致远二号及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 43.12%的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李进延担任公司董事长,通过长合芯提名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力,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延、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长波基本信息如下: 李进延,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632125197212******,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 8月至 2005年 6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05年 7月至 2008年 10月,任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8年 11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2017年更名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已于 2025年 7月办理离岗创业);2020年 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长波,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52622197811******,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 7月至 2005年 6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纤事业部工程师;2005年 7月至 2008年 7月,任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 7月至 2010年 6月,任烽火飞虹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 7月至 2012年 6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缆事业部特种光缆销售部门经理;2012年 7月至 2019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 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 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 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共赢 78号资管计划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发行后 0.65%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延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长波参与认购比例为 45.20%。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1、董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等员工可以分享到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利益,进一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发行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实施了股权激励,以稳定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现团队利益和公司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 (一)员工持股平台 发行人申报前设立了合创芯、长傲光子、致远一号、致远二号四个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分别持有公司 3.42%、1.24%、1.28%、0.14%的股份。 1、合创芯 本次发行前,合创芯持有发行人 240.053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42%。本次发行后,合创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2.56%。 合创芯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长傲光子持有发行人 87.153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24%。本次发行后,长傲光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0.93%。 长傲光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致远一号持有发行人 9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28%。本次发行后,致远一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 0.96%。 致远一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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