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920729):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20:25:31 中财网
原标题:永顺生物: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27,33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7,330万元,股份总额拟由 27,335万股变更为 27,330万股。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田园西路 35号
2、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6日-2026年 7月 9日(工作日 8:30-12:00;13:30-16:30)
3、联系人:林建新
4、联系电话:020-32221615
5、邮政编码:511356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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