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芯导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048.8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标的。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组织财务部实施现金管理具体事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 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上表中数据为 2025年 5月 23日至 2026年 5月 22日期间数据; 2.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3.上表中“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4.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202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归母数据; 5.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的数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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