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0024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7日 14:54:23 中财网
原标题:双环传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园区银涛路201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8人,代表股份324,103,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129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59,066,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71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8人,代表股份165,037,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4162%。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0人,代表股份168,841,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637%。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877,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1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议案2.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88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1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2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1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议案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866,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8%;反对1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0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1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议案4.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6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6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议案5.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58,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5%;反对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弃权1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96,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5%;反对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5%;弃权1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议案6.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5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868%;反对68,39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22%;弃权359,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88,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97%;反对68,39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73%;弃权359,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0%。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222,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86%;反对14,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0%;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96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65%;反对14,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0%;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

议案8.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7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0%;反对2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1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51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0%;反对2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弃权1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3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9%;反对2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0%;反对2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三、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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