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6-02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517,79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49,451,6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517,795股后的744,933,809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744,933,809股×0.25元÷10股=18,623,345.23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18,623,345.23元÷749,451,604股*10=0.248492元(每股现金分红为0.0248492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10股转增比例÷10股=744,933,809股×3.000000股÷10股=223,480,142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比例=223,480,142股÷749,451,604股*10=2.981915(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81915)。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248492元)÷(1+0.2981915)。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9,451,6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517,795股后的744,933,80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623,345.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17%。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和回购账户股数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49,451,6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517,795股后的744,933,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49,451,6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72,931,74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2026年6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9,451,6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517,795股后的744,933,80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72,931,746股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972,931,746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7元。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18,623,345.23元÷749,451,604股*10=0.248492元(每股现金分红为0.0248492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比例=223,480,142股÷749,451,604股*10=2.981915(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81915)。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248492元)÷(1+0.2981915)。 九、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盈康生命证券部 2、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701 3、咨询联系人:李然 4、咨询电话:0532-55776787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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