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大东方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5,552,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1%。“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含本次)1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1.601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278%。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大厦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大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大厦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3)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发现存在须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大厦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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