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方纳米(300769):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1,800,000.00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 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创域”)的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创界”)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申请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90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公司与中关村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按照持股比例42.2674%为曲靖德方创界的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余部分由孔令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德方创域与中关村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创界的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曲靖德方创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曲靖德方创界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1.出租人(债权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债务人):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的42.2674%,前述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6.保证方式:保证人同意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42.2674%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如承租人不履行债务,出租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1.出租人(债权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债务人):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6.保证方式:保证人同意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如承租人不履行债务,出租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69,224.51万元,占公司114.06%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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