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电材(30168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固德电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182.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3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4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分次提供借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所明确的募投项目类别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用账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4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笪敏琦 左道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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