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002161):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二)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四)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六)2025年8月18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七)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若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242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较2024年增长10.51%,且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均高于同期对标企业75分位值,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触发值(An)要求,依据考核口径,计算的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2.55%。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3,046,29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合计 3,146,290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2,200,000份调整为29,053,71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注销3,146,290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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