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00216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7名,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373,710份,行权价格(调整后)为6.64元/份。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期权简称:远望JLC4 2、股票期权代码:037915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3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8月18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2,200,000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8人;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1、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2、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4、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5、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6、2025年8月18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7、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2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7月23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7月22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调整为28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0,686,657份调整为38,286,657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4,600,000份调整为32,200,000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6,086,657份保持不变。 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从6.65元/份调整到6.64元/份。 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合计3,146,290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2,200,000份调整为29,053,710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6,086,657份保持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373,71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为6.64元/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可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具体如下:
(四)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7月22日届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激励对象方可开始自主行权。具体行权起始日以办理结果为准,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可行权日: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激励对象依法履行因本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前发生离职的,应于离职前将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至公司,并由公司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公司有权从未发放给激励对象的报酬收入或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期间费用。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39,757,400股增加至743,131,11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7月22日届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于行权期内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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