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
301633 2026-03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翁耀根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港迪技术”)股东翁耀根先生于2026年3月24日与上海中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中珏尊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珏尊享2号”)签订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翁耀根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珏尊享2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50.00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39,500,000.00元。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2026年5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过户数量合计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翁耀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0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珏尊享2号持有公司股份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珏尊享2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受让的港迪技术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6 3 24 2 公司股东翁耀根先生于 年 月 日与中珏尊享 号签订了《武汉港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翁耀根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珏尊享2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 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50.00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39,5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2026年5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过户数量合计2,7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翁耀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0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珏尊享2号持有公司股份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上述交易完成后,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受让方中珏尊享2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受让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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