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原标题:电工合金: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简称:电工合金 股票代码:300697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yin Electrical Alloy Co., Ltd. (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 39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电工合金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公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固定比率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19,568.64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符合《公司章程》对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本性投入,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已制定《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9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土地等折旧及摊销等固定费用,根据测算,在项目投产后,T+3年开始每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超过 2,000万元,从 T+13开始至 T+15年下降至 803.91万元/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运营到效益完全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新增投入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发行人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缓解目前产能不足的状况。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可行性论证,考虑到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公司目前面临的产能瓶颈,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根据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客户一般根据计划提前 1个月左右向公司下订单,公司再组织相应生产,公司在手订单的周期较短。本次募投项目潜在客户采购需求系公司根据客户前期销售调研及客户排产计划等预估,该等预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潜在客户需求预期或生产计划等发生调整,或未来募投项目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行人市场开拓、营销手段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等情形,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逐步转股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产,再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发行人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 239,242.23万元、259,274.30万元和319,79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559.73万元、13,068.21万元和 16,591.69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57%、10.65%和 10.79%,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及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或受到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将可能影响公司收入、盈利水平,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占公司成本的比例超过 90%,电解铜市场价格波动会直接导致公司原材料成本和产品价格的变化。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实施生产和采购,并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对于交货期长的远期订单,公司通过购买电解铜期货的方式实现套期保值,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未来若不能持续加强采购及存货余额管理并对远期订单有效实施套期保值,则将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其中,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公司面临由于成本上升而导致远期订单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电解铜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部分铜母线系列产品为远期订单,该部分订单从签订至生产交货过程中电解铜价格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沪铜期货以减少原材料电解铜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各期计入投资收益的无效套期部分损益金额分别为 114.43万元、-20.34万元和 52.9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84%、-0.15%和0.31%。如果公司套期保值订单对应的客户需求在实际供货中发生调整、公司对原材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90.19万元、-2,592.31万元和 15,749.57万元,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采用“材料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报告期内电解铜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电解铜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存货采购支出相应增加,叠加客户期末回款、公司与供应商之间采用票据结算的规模变化等影响,致使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出现波动。若未来电解铜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进一步波动,将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六)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铜母线系列产品以及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件系列产品。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行业资质管理严格、准入门槛较高,当前市场集中度较高。 由于铁路建设行业前景良好,未来不排除部分具有资金和规模实力的铜加工其他细分领域厂商逐步进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细分市场,从而导致该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本公司市场份额降低的风险。铜母线系列产品应用广泛、总体市场容量较大,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尤其是低端铜母线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不排除未来市场进一步竞争加剧进而对公司铜母线系列产品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一旦公司产品在售出后被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市场信誉或市场地位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因重大质量问题而引致的纠纷、索赔或诉讼,将增加公司的额外成本。由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一旦公司产品在销售和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八)可转债投资价值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限较长,而影响本次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市场利率高低与股票价格水平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故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随之相应降低,进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 7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义 ............................................................................................................... 15 一、常用名词解释 ............................................................................................... 15 二、专业术语解释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8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情况 ....................................................................... 22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 31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32 六、发行费用 ....................................................................................................... 32 七、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 32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3 九、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3 十、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的关系 ...........................................................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9 三、可转债相关风险 ........................................................................................... 39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4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 44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7 四、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54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8 六、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66 七、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 72 八、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98 九、与发行人生产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09 十、特许经营权情况 ......................................................................................... 120 十一、发行人主要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 123 十二、境外生产情况 ......................................................................................... 125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25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25 十五、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25 十六、发行人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 126 十七、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1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7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127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27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32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133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35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37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65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88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94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94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96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97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8 一、合规经营 ..................................................................................................... 198 二、资金占用情况 ............................................................................................. 199 三、同业竞争 ..................................................................................................... 199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01 五、关联交易 ..................................................................................................... 216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19 三、因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233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234 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 235 六、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238 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239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核查 ............................................................................................................................. 241 九、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4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2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42 二、超过五年的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用途的基本情况 ..................................... 242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4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24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46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 24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248 六、审计机构声明 ............................................................................................. 249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52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253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5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一、常用名词解释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铜母线系列产品及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件系列产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为“年产 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公司拟在厦门市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等,以提高公司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另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流动性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政策大力扶持,提供良好环境 铜加工材因其优异的导电性、导热性以及良好的可塑性而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铜加工行业的发展。 2023年 12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将电子用高性能铜合金、高强高导铜合金等材料纳入工业战略新兴产业。2024年 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加强新材料产品标准培育,重点开展高温合金、耐蚀合金、先进铝镁铜钛镍等有色金属、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等先进基础材料标准制修订。2025年 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培育铜精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 各项鼓励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市场需求旺盛,新兴领域机遇凸显 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作为电能传输与分配的核心载体,下游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在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领域的应用需求持续扩大。 数据中心是承载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的物理底座,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近年来,全球及国内数据中心产业蓬勃发展,根据 QYResearch预测数据,2024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销售额达到了 1,871.4亿美元,预计 2031年市场规模将为 5,469.9亿美元,2025-2031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16.8%。铜在数据中心中的应用涉及配电设备、接线与互联、散热制冷等多方面:从配电设备来看,铜的应用主要集中于数据中心服务器内部的配电板、电缆、连机器及母线;从散热制冷来看,铜主要用来制作铜铝换热冷板应用于数据中心的冷板式液冷技术,将热量传递至冷却液提升散热制冷效率。铜在数据中心的使用方案已成为新建数据中心的主流选择,并逐渐成为数据中心革新升级的关键材料。随着全球数据中心建设进程加快,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的市场需求有望快速增长。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鼓励、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和生活理念影响,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国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中汽协数据显示,2020年-2025年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由 136.6万辆增长至 1,662.6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86.78%。相较于传统油车,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和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趋势,极大地提升了铜材的消耗量,为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产能饱和,发展受限明显 受益于铜母线系列产品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数字中心浪潮中展现出的卓越适配性,近年来公司订单规模稳步扩张,营业收入增速强劲。报告期内,公司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产品合计销售收入由 2023年的 157,820.10万元增长至 2025年的 214,511.51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15%。受限于场地、设备和人员规模,公司江阴工厂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已接近饱和;产能瓶颈限制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若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或将导致重要客户流失。为匹配长远发展战略,提升订单承接能力,公司亟需进行产能升级与扩张。 4、国资收购后以厦门本地产业为纽带,推动区域资源整合,提升区域产业供应链韧性 2024年 7月,信息集团下属资本运营平台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对电工合金的收购,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厦门市国资委。 信息集团收购后,以本地产业为纽带,引导电工合金深度融入厦门本地产业体系。针对厦门输配电、新能源产业缺乏高品质铜材本地供应的痛点堵点,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聚焦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本次上市公司产业布局落地厦门,将有效填补厦门电力电气产业链上游高精密铜母线、高品质铜板带的供应缺口,将有效提升区域产业供应链韧性。同时通过上下游业务协同,深度融入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实现国企布局战新产业与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缓解产能瓶颈,提升订单承接能力 本次发行主要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铜力在福建省厦门市实施,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先进生产设备,实现新增年产 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的生产能力,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公司产能瓶颈问题,提升公司订单承接能力。 2、布局厦门本地生产基地,满足区域客户需求并深化供应链协同 电力电器输配电产业与新能源产业均是厦门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ABB、施耐德等国际电气巨头以及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新能源电池供应商长期扎根于此,因此当地对高品质铜母线及铜制电气零部件产品的需求较大。由于厦门市的铜加工产业尚存在缺口,目前当地高端铜母线的供应主要依赖于江西、浙江等外地厂商,采购运输距离较远,导致物流成本高、平均交货周期较长,同时供应链的物理距离也提高了沟通协调成本,尤其是在技术迭代频繁的新能源领域,定制化需求难以快速响应。 基于上述背景,公司计划在厦门市新建工厂,以更好地满足当地客户及区域客户的采购需求。项目成功实施后,不仅有助于降低物流与沟通成本,提高公司订单响应速度和客户服务能力;还能促进公司更好地融入本地供应链生态,与当地企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助力厦门市新能源、输配电等产业。 3、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财务需求,本次发行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银行贷款规模与财务费用,优化资产负债率,减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融资能力,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支撑。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4,500.00万元(含54,5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元。 (三)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四)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的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 +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P -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 -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1 0 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明确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十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及数量由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十七)募集资金存管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电工合金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公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一)受托管理人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一)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在本次可转债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公司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行为持续 30个工作日仍未解除;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因《受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法律诉讼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将根据发行时间安排确定。 六、发行费用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或其他需要,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停牌、复牌安排并及时公告。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间的日程安排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 239,242.23万元、259,274.30万元和319,79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559.73万元、13,068.21万元和 16,591.69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57%、10.65%和 10.79%,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及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或受到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将可能影响公司收入、盈利水平,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占公司成本的比例超过 90%,电解铜市场价格波动会直接导致公司原材料成本和产品价格的变化。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实施生产和采购,并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对于交货期长的远期订单,公司通过购买电解铜期货的方式实现套期保值,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未来若不能持续加强采购及存货余额管理并对远期订单有效实施套期保值,则将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其中,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公司面临由于成本上升而导致远期订单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3、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电解铜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部分铜母线系列产品为远期订单,该部分订单从签订至生产交货过程中电解铜价格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沪铜期货以减少原材料电解铜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各期计入投资收益的无效套期部分损益金额分别为 114.43万元、-20.34万元和 52.9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84%、-0.15%和0.31%。如果公司套期保值订单对应的客户需求在实际供货中发生调整、公司对原材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一旦公司产品在售出后被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市场信誉或市场地位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因重大质量问题而引致的纠纷、索赔或诉讼,将增加公司的额外成本。由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一旦公司产品在销售和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5、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金额分别为 8,915.21万元、13,598.17万元和 16,248.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3%、5.24%和 5.08%。倘若未来由于地缘政治冲突、关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及进口国出口管制等风险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出口销售受阻,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 6、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90.19万元、-2,592.31万元和 15,749.57万元,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铜的市场价格从 2024年开始持续上涨,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在部分期间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业务的国内铁路建设单位,以及铜母线系列业务的施耐德、ABB等国内外大型电气产品制造商,虽然主要客户群体具有经营规模大、资信状况良好等特点,且报告期内整体回款周期稳定,但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主要以预付为主且倘若电解铜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从而在短期内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90.19万元、-2,592.31万元和 15,749.57万元,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采用“材料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报告期内电解铜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电解铜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存货采购支出相应增加,叠加客户期末回款、公司与供应商之间采用票据结算的规模变化等影响,致使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出现波动。若未来电解铜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进一步波动,将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886.62万元、39,640.87万元和55,499.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91%、15.29%和 17.35%,占比较高。 高额的存货使得公司面临相应的风险。一方面,铁路建设单位客户的验收流程较长,导致期末形成较大的发出商品,形成对经营性资金的占用,可能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存货价值较高,倘若客户发生违约以及铜价下跌的情况下,将可能产生大额的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8,694.00万元、73,425.47万元和 93,529.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53%、28.32%和 29.25%,占比较高。(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