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3008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6-022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1571号金现代大厦17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5人,代表股份 175,325,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9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3,5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764,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3人,代表股份23,184,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1,4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764,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6%。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券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23,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68%;反对5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8%;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8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043%;反对57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86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9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07,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73%;反对5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59%;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66,0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327%;反对5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405%;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6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20,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46%;反对58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3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78,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879%;反对5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1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0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1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21%;反对5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7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74,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694%;反对5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77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3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1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10%;反对58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1%;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72,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607%;反对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116%;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7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7955%;反对60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469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25,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7955%;反对60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469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45%。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698,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25%;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22%;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57,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965%;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879%;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56%。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692,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88%;反对6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9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51,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684%;反对6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414%;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0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27,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85%;反对5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96%;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85,7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177%;反对57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92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01%。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71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99%;反对5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00%;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70,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521%;反对5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952%;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2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曹钧律师和包宇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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