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5月30日 15:10:46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ZhongZhu Healthcare Holding Co.,Ltd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中国·珠海
目 录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四、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 间: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上午10:00
地 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主持人:董事长吴世春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宣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四、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五、推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表决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现场股东会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上传交易所)。

十、现场股东会复会(获取交易所统计的投票表决结果),股东会监票人员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股东会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董事等人员对相关决议、纪要签字。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会务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进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 5分钟。公司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分钟以内。

七、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未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表决办法说明如下:一、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设监票人 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计票人 1名(由律师担任),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职责包括:
1、负责核对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人数及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
3、统计议案的表决结果。

二、现场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会共有 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每位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签到时领取表决票一张;
2、本次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3、本次股东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4、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5、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进行清点计票,并将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议案1: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投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最终保费以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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