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通源环境(688679):对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通源环境:关于对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79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根据《监管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监管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结构。根据2025年年报,分产品看,公司2025年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营业收入51,112.25万元,销售毛利率11.4%,同比减少5.07个百分点;水环境修复业务营业收入44,377.01万元,同比减少29.94%,销售毛利率为16.9%,同比减少2.43个百分点;光伏业务营业收入12,272.15万元,同比减少42.89%,销售毛利率为16.9%,同比减少5.15个百分点。分销售模式看,公司自主定价业务营业收入5,636万元,同比增长216.47%,销售毛利率为11.67%,同比增加35.02个百分点。 请公司:(1)结合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重要项目进度、成本结构、销售毛利率等内部因素,说明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销售毛利率明显下滑,以及水环境修复、光伏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销售毛利率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前期已确认收入调减的情况,说明相关项目前期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本期收入调减依据是否充分、及时;(2)结合自主定价业务具体内容、客户、定价依据、回款情况,说明自主定价业务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公司过往业务开展惯例。 【回复】 一、结合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重要项目进度、成本结构、销售毛利率等内部因素,说明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销售毛利率明显下滑,以及水环境修复、光伏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销售毛利率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前期已确认收入调减的情况,说明相关项目前期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本期收入调减依据是否充分、及时 (一)结合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重要项目进度、成本结构、销售毛利率等内部因素,说明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销售毛利率明显下滑,以及水环境修复、光伏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销售毛利率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同业务类型毛利率变动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公司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与同行业同类项目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毛利率下滑、水环境修复业务及光伏业务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部分项目毛利率较低的内部因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 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修复业务2024年、2025年毛利率分别为16.47%、 11.40%,毛利率下滑一方面系2025年环保行业整体景气度下行,行业进入低价竞争周期,固废阻隔修复以填埋场封场、污染场地防渗为主,2025年传统填埋项目需求萎缩,资源化、低碳化修复需求崛起,市场竞争加剧;另一方面系公司2025年度承接了部分低毛利率项目,该部分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龙港市新美洲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筛下物处置方向由资源化利用转向无害化处置,相应处置及运输成本增加。 主要系:①项目处于长江流域环境敏感区,施工图设计标准要求高,导致施工成本增加;②受业主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的影响,投标时报价较低,中标下浮率较高。 (4)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①该项目系环保督察应急项目,项目工期较紧,为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完工,公司加大投入人力物力,导致项目成本增加;②公司为开拓省外市场、加强客户黏性,及时响应省外客户需求而承接该项目。 2024 2025 在扣除上述特殊项目的影响后,公司固废污染阻隔业务 年、 年毛 利率分别为17.27%、14.30%。 2、水环境修复业务 公司水环境修复业务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3,337.74万元、44,377.0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9.33%、16.90%,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主要系随着全国较大面积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治理重点转向常态化排查与长效管护,流域治理水质明显改善,项目节奏从“集中建设”转为“系统运维+精准补短”,2025年水环境修复业务整体收缩,公司中标规模与数量双降所致;毛利率明显下滑系公司2025年度为开拓新的市场,承接了毛利率较低的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标段七EPCO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巨化项目”),该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扣除上述巨化项目的影响后,公司水环境修复业务2024年、2025年毛利率分别为19.33%、21.69%,略有上升。 3、户用光伏业务 户用光伏业务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490.09万元、12,272.15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主要系一方面根据2025年1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5.31”新政),以2025年5月31日为界限,6月1日起新增项目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不再享受固定补贴电价。这一政策标志着光伏行业从“政策驱动”彻底转向“市场驱动”,对电站收益模式和并网要求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5月31日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增速放缓,市场处于观望状态,公司新开发户用光伏业务较少。另一方面,公司承接的华能安徽分公司皖西南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100MW)发电项目EPC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华能项目”)在2025年完工验收,2025年确认的收入较2024年下降较多,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前期已确认收入调减的情况,说明相关项目前期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本期收入调减依据是否充分、及时2025年前期已确认收入本期调减主要系项目决算调整,2025年项目决算累计调整金额为-1,895.60万元,其中决算累计调增金额为1,795.99万元,决算累计调减金额为3,691.59万元。2025年决算调减金额200万以上的项目合计调减2,444.31万元,占决算累计调减金额的比例为66.21%,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EPC+产业导入)一标段向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及渗滤液处理项目2025年收入调减原因系根据2025年一审结算金额5,371.61万元进行调减。决算调减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执行过程中子项依据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进行认价,且客户据此进行款项支付,但决算审计时根据审计认定的市政定额执行,造成子项价格调整,导致整体核减金额较大。 (3)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城区管网工程PPP项目2022年4月验收,同年12月进入正式运营期。2025年收入调减主要系该项目在经第三方审计结束后又由当地审计局进行审计,部分施工内容审计不予认可,公司根据预计的核减金额调减项目收入。 (4)章贡区水东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七鲤嘉苑污染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2025年收入调减原因系根据2025年决算金额5,859.70万元进行调整。决算调减的主要原因系污染土工程量现场测绘差异调整。 (5)宝清县市政污泥深度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2025年收入调减原因系根据2025年决算金额2,297.64万元进行调整。决算调减的主要原因系碳化车间施工图调整后部分土建工程量未予认可。 综上所述,2025年调减前期已确认收入的原因主要系根据2025年决算报告结果进行调减,相关项目前期收入主要依据合同金额(含增补工程量和签证变更)于项目完工当期全额确认,因此,前期收入确认的金额准确、依据充分,本期收入调减依据充分、及时。 二、结合自主定价业务具体内容、客户、定价依据、回款情况,说明自主定价业务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公司过往业务开展惯例公司2025年自主定价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业务、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固废处理处置业务、基础油销售业务及其他,2025年度销售额增加3,860.85万元主要系自主定价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销售额增长2,613.59万元,占2025年自主定价业务销售增加额的比例为68%。 (一)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2024年、2025年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销售额分别为18.70万元、1,683.42万元,销售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不断拓展客户群体所致,2024年及以前主要开展招投标业务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2024年下半年开始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中小民营企业客户增加较多。 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定价依据:该类业务主要系EPC项目,以成本为定价基础,考虑项目全流程成本,涵盖项目施工所需人工、材料以及管理等成本,结合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报价。 2025年度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前五客户销售额1,225.59万元,占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电站业务的比例为72.80%,其回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 公司2024年、2025年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销售额分别为0万元、948.87万元,销售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2024年9月海外业务部初成立,开始布局海外市场,2025年海外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逐步成熟落地,订单体量稳步提升。 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定价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 2025年度自主定价销售模式下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配件销售业务前五客户销售额548.41万元,占该类别销售额的比例为57.80%,其回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自主定价业务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近年新拓展的光伏业务模块客户群体拓展以及海外业务开展所致。该业务系公司近年新拓展的业务模块,其客户群体多为中小民营企业以及海外个体,而非需要招投标的政府单位或国央企,因此该类客户群体采用自主定价销售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2、关于供应商。根据2025年年报及公开信息,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对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较高而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如2025年公司对温州润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079万元,该供应商参保人数为0人;公司对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280万元,该供应商参保人数为1人。同时,根据2023年至2025年年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重合度较低。 请公司:(1)结合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采购价格、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交付进度、其他客户情况、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向其采购的合理性与价格的公允性,上述公司是否具备供货能力与供货优势;(2)结合主要供应商资质、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对应项目毛利率、结算方式等,说明前五大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或业主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项目中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相关收入确认的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回复】 一、结合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采购价格、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交付进度、其他客户情况、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向其采购的合理性与价格的公允性,上述公司是否具备供货能力与供货优势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参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人
润亚环保成立于2021年5月,其客户包括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润亚环保股东为苏明权、李国强,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3年7月,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龙港市新美洲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以下简称“龙港项目”)招标公告,公司组织投标,并于2023年9月中标。 龙港项目中标后,公司采购部门采取邀请密封报价方式对该项目垃圾筛分与筛下土运输处置进行招标评审,垃圾筛分和筛上物装车共七家候选供应商进行投标,筛下土处置共六家候选供应商进行投标。 (1)垃圾筛分和筛上物装车招投标过程 公司对七家供应商中符合投标要求的三家进行考察,该三家供应商关于垃圾筛分和筛上物装车报价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与公司约定“平均每天筛分不得低于 吨,总体工期必须满足甲方总体工期,施工过程中如需赶工期,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增加生产线并组织人员抢工期”,具有较快的响应能力,综合考虑供应商类似业绩、采购报价以及地缘优势等综合因素,公司选择润亚环保成为公司龙港项目垃圾筛分和筛上物装车供应商。 (2)筛下土处置招投标过程 公司对六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三家处置场地进行考察,该三家供应商关于筛下土处置(暂估工程量30万立方米)报价如下:
因此,公司通过招标对比采购价格、地域、工期、筛分结果满足接收要求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润亚环保成为公司供应商。 润亚环保拥有十数名员工,实际施工会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需求使用一定比例劳务工来完成相应工作;此外,润亚环保曾为当地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过类似服务,2023年至今一直为公司提供服务,历史履约未出现问题。 综上,润亚环保具备供货能力与供货优势,公司向其采购具备合理性,价格公允。 2、巨化能源 巨化能源成立于2013年5月,其客户包括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巨化能源系国企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业主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受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 巨化能源主营业务为货物贸易,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未开展生产制造、加工、自有仓储等运营环节,少量人员即可完成日常经营工作,故参保人员数量较少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向巨化能源采购的钢筋、不锈钢钢管、电缆,公司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自主确定采购计划,定期编制月度计划、周计划通知巨化能源,由巨化能源负责物流运输并保证供应,该采购属于附件05约定的甲定乙采下的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合同具体约定如下:
不锈钢钢管综合单价:①不锈钢管框架基价:将2024年12月27当日的价格定为框架协议基础价格(PO),采购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一经发布,保持不变;②调价机制:订货日不锈钢管坯价格=不锈钢管坯框架基价+订货日我的钢铁网温州青山坯料价格-框架基准日我的钢铁网温州青山坯料价格;③签订合同当天基准价格P2涨跌>500元/吨时,价格按照以上涨跌金额对价格进行调整。当基准价格涨跌<500元/吨时,价格不做调整。不锈钢焊管调价机制同上描述,参照的是“51不锈钢”对应型号规格太钢板材价格。 电缆综合单价:以需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当天的长江有色金属上海市场1#电 解铜现货的日平均价格作为线缆调价的依据(简称并定义:结算铜价)。如结 算铜价与基准铜价(长江有色金属上海市场(http://www.cjys.net/)1#电解铜现货价平 均价格70000元/吨(简称并定义:基准铜价))上下浮动在2000元/吨以内 (含2000),中标单价不作调整;超过2000元/吨时,按照以上涨跌金额计算 后对价格进行调整。 2025 年度采购主要系钢筋,其采购结算平均单价及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 趋势如下:由上图可知,公司采购钢筋的平均结算单价符合钢材市场波动趋势,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从巨化能源采购的货物主要系大宗商品,合同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基准价,采购具备合理性,价格公允。同时巨化能源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依托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供货能力与供货优势。 二、结合主要供应商资质、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对应项目毛利率、结算方式等,说明前五大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或业主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项目中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相关收入确认的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一)结合主要供应商资质、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对应项目毛利率、结算方式等,说明前五大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或业主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公司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1,245.02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1.15%,主要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2025年毛利率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1。 根据上表,公司结合中标项目实际需求,择优选择合作供应商。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主要采购项目使用的管材、地材等原材料及污染土处置、土建劳务等分包服务,供应商系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内容,通过内部评审招标流程确定,或业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指定供应商,由公司负责和供应商确定合同具体内容及供货量或施工工程量及进度的安排,供应商及采购基本情况如下:(1)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宝鑫安”)成立于2012年9月,其股东为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灵宝鑫安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退役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以下简称“河南中原黄金土壤修复项目”)提供超二类固废污染土处置等服务,系招标文件指定供应商。 (2)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绿闽”)成立于2018年11月,其股东为广州雅居乐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江忠勇和余丽华,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河南绿闽为河南中原黄金土壤修复项目提供二类固废污染土、超二类固废污染土处置等服务,系招标文件指定供应商。 (3)巨化能源成立于2013年5月,公司选择巨化能源为公司巨化项目的钢筋、不锈钢钢管、电缆供应商,其采购合理性详见本题一的回复内容。 (4)安徽展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展莹”)成立于2017年1月,其股东为赵乐乐,与客户及业主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安徽展莹为公司巨化项目提供土建劳务分包等服务,系公司通过邀请招投标形式确定。 (5)润亚环保成立于2021年5月,公司选择润亚环保为公司龙港项目的垃圾筛分和筛下土运输与处置供应商,其采购合理性详见本题一的回复内容。 综上,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情况,主要供应商随项目的变动而变化较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相关项目中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相关收入确认的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承接的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公司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向业主承担总包责任。在项目过程中,对项目具有控制能力,对材料采购、分包供应商在工程费用支付、质量管理、进度协调以及项目验收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项目建设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和风险。 1、河南中原黄金土壤修复项目 (1)公司在向客户交付工程成果前,对项目相关的服务拥有控制权。公司对项目施工方案制定、实施进度安排、施工质量要求、全过程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污染物依法合规处置、施工全流程管理拥有完整主导权,能够自主整合材料、人工、分包服务等各类资源,形成符合客户要求的工程成果,在转让前对相关服务实施有效控制,符合主要责任人的核心判定标准。 (2)公司承担了项目相关的存货风险与信用风险。公司与供应商单独签订分包合同,对分包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分包供应商在资源配备、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公司管理和合同的要求,并就最终的项目完工质量向业主承担责任,同时独立承担发包方的信用风险,即便未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仍需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对应款项,享有项目最终经营收益、承担相应亏损。 (3)公司拥有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权利。虽然业主方指定供应商,但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与相应供应商的分包工程量,并据此确定最终价格,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进行款项支付,具有自主确定交易总价款的权利,符合主要责任人的特征。 综上,因此公司在河南中原黄金土壤修复项目中承担主要责任人角色。 2、巨化项目 公司与巨化能源单独签订采购合同,向其采购的钢筋、不锈钢钢管、电缆。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采购数量、款项支付方式、支付进度,同时公司对巨化能源供应的材料质量进行验收,并就最终的项目完工质量向业主承担责任。 (1)公司在向客户交付工程成果前,对项目相关的商品拥有控制权。公司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自主确定采购计划,定期编制月度计划、周计划通知巨化能源,由巨化能源负责物流运输并保证供应。对于材料采购数量与项目实际需求数量的差异风险(如超量采购导致的积压、或供应不足导致的工期延误),由公司向客户承担责任。公司对巨化能源供应的材料进行验收,包括对钢筋的质量进行检查,确认钢筋符合合同规定;公司指定人员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在材料经公司验收签收后,直至最终项目完工交付前,所有材料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公司向客户承担责任。 (2)公司承担了项目相关的存货风险与信用风险。公司承担材料采购后的存货毁损风险,同时独立承担发包方的信用风险。公司与巨化能源的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供应数量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数量日期以买卖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钢筋交接单上的数量和日期为准。公司与巨化能源的支付方式:巨化能源提交支付申请手续,签收证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公司在30天内,按当月确认实收数量及增值税发票金额的80%进行支付,最终支付到合同内确认实收总数量及增值税发票总金额的80%暂停支付,至2025年12月底前,按确认实收总数量及增值税发票总金额付至95%,剩余5%质量保证金在2026年6月30日前无息支付。该支付义务不以公司收到该项目客户工程款为前提,承担了商品采购的资金和信用风险。 (3)公司拥有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权利。业主方基于产品质量保证的考虑指定供应商,但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与相应供应商的采购量,并根据实际采购量和市场单价确定最终价格,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进行款项支付,具有自主确定交易总价款的权利,符合主要责任人的特征。 上述项目中,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人角色,因此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问题3、关于合同资产。根据2025年年报,公司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34,156.38万元,同比增长25.73%,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30,382万元,同比增长21.37%。公司年报中表示主要系未到达合同约定时点项目较多所致。 根据2026年一季报,公司合同资产持续增长,期末余额为33,181.64万元。 公司对合同资产统一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请公司:(1)分别列示2025年末、2026年一季度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龄结构、相关项目客户、完工时间、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条件、合同约定进度与完工进度之间的差异、完工进度取得的外部依据等;(2)说明各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已完工但长期未结算的合同资产金额及原因,相关资产分类是否准确,客户是否出现违约或信用状况恶化迹象,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对比近年公司相似项目的结算条件,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促进销售的情形。 【回复】 一、分别列示2025年末、2026年一季度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龄结构、相关项目客户、完工时间、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条件、合同约定进度与完工进度之间的差异、完工进度取得的外部依据等 本公司合同资产核算的具体规则为:①在建项目将已完工但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即已完工未结算资产);②已完工项目将合同约定的未到期质保金确认为合同资产,期末已完工项目不存在未结转至应收账款科目的情形。 公司2025年末、2026年一季度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龄分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末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为30,382.00万元,其中金额在9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0个,合计金额为20,025.75万元,占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5.91%,主要项目客户、完工时间、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条件、合同约定实施进度与实际实施进度之间的差异、完工进度取得的外部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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