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60033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5月30日 16:00:23 中财网
原标题:白云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子丰律师和曾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2026年 5月 8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与媒体发布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告》,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获得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与媒体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 10:00在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号)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29日 9:15-15:00。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92人,代表股份 874,22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3.772037 %。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A股824,542,75399.3149995,373,1850.647193313,8960.037808
H股43,853,07199.68630020,0000.045464118,0000.268236
普通股合计:868,395,82499.3336835,393,1850.616913431,8960.049404
2.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3,755,90699.2202256,124,0320.737631349,8960.042144
H股43,835,07199.64538338,0000.086381118,0000.268236
普通股合计:867,590,97799.2416196,162,0320.704860467,8960.053521
3.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6,151,24999.5087403,917,9850.471916160,6000.019344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70,122,32099.5311733,937,9850.450456160,6000.018371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3,065,63399.1370826,917,4010.833191246,8000.029727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7,036,70499.1782176,937,4010.793552246,8000.028231
4.02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陈杰辉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3,142,12399.1462956,833,7110.823111254,0000.030594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7,113,19499.1869666,853,7110.783980254,0000.029054
4.03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程洪进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3,098,52399.1410446,874,0110.827965257,3000.030991
H股43,251,07198.317840740,0001.68216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349,59499.0996207,614,0110.870948257,3000.029432
4.04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唐和平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38,02399.0976227,222,1110.869893269,7000.032485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09,09499.1407427,242,1110.828408269,7000.030850
4.05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黎洪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35,13399.0972747,224,9010.870229269,8000.032497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06,20499.1404127,244,9010.828726269,8000.030862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40,43399.0979127,230,3010.870880259,1000.031208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11,50499.1410187,250,3010.829344259,1000.029638
4.07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52,73399.0993947,223,3000.870036253,8010.030570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23,80499.1424257,243,3000.828543253,8010.029032
4.08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民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64,23399.1007797,211,3000.868591254,3010.030630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35,30499.1437407,231,3000.827171254,3010.029089
4.09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58,72399.1001157,215,0100.869038256,1010.030847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29,79499.1431107,235,0100.827595256,1010.029295
4.10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宝清女士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766,02399.1009957,210,2100.868459253,6010.030546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6,737,09499.1439457,230,2100.827046253,6010.029009
5.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2,820,06799.1075046,898,5660.830923511,2010.061573
H股43,051,93297.865160939,1392.13484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5,871,99999.0449897,837,7050.896536511,2010.058475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823,677,02399.2107236,006,6100.723488546,2010.065789
H股43,971,07199.95453620,0000.045464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7,648,09499.2481526,026,6100.689369546,2010.062479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A股823,691,90699.2125166,000,6850.722774537,2430.064710
H股43,851,07199.681754140,0000.31824600.000000
普通股合计:867,542,97799.2361286,140,6850.702418537,2430.061454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8.01关于选举陈杰辉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47,762,66796.973507
8.02关于选举程洪进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44,102,38896.554816
8.03关于选举唐和平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3,354,07898.756970
8.04关于选举刘漤女士为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3,340,47198.755414
8.05关于选举袁诚先生为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3,043,77498.721475
8.06关于选举黄纪元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建862,326,35498.639411



 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9.01关于选举黄龙德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1,665,22598.563786
9.02关于选举孙宝清女士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54,980,36197.799121
9.03关于选举吴向能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3,189,27498.738119
9.04关于选举杨印宝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4,875,86698.931044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单独计票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3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 202693,846,14695.8349803,917,9854.001016160,6000.164004



 年中期现金分 红规划的议案      
4.01关于董事长李 小军先 生 2026年度薪 酬的议案90,760,53092.6839726,917,4017.063998246,8000.252030
4.02关于副董事长 陈杰辉先生 2026 年度薪 酬的议案90,837,02092.7620836,833,7116.978534254,0000.259383
4.03关于执行董事 程洪进先生 2026 年度薪 酬的议案90,793,42092.7175596,874,0117.019688257,3000.262753
4.04关于执行董事 唐和平先生 2026 年度薪 酬的议案90,432,92092.3494197,222,1117.375165269,7000.275416
4.05关于执行董事 黎洪先 生 2026年度薪 酬的议案90,430,03092.3464687,224,9017.378014269,8000.275518
4.06关于原副董事 长程宁女士 2026年度薪90,435,33092.3518807,230,3017.383529259,1000.264591



 酬的议案      
4.07关于独立非执 行董事陈亚进 先生 2026年 度薪酬的议案90,447,63092.3644417,223,3007.376379253,8010.259180
4.08关于独立非执 行董事黄民先 生 2026年度 薪酬的议案90,459,13092.3761847,211,3007.364126254,3010.259690
4.09关于独立非执 行董事黄龙德 先生 2026年 度薪酬的议案90,453,62092.3705587,215,0107.367914256,1010.261528
4.10关于独立非执 行董事孙宝清 女士 2026年 度薪酬的议案90,460,92092.3780127,210,2107.363013253,6010.258975
6关于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6年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91,371,92093.3083196,006,6106.133905546,2010.557776
7关于续聘大信91,386,80393.3235176,000,6856.127854537,2430.548629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6年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中小股东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8.01关于选举陈杰辉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8,087,41589.954207
8.02关于选举程洪进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5,125,13686.929150
8.03关于选举唐和平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 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7,393,90489.245999
8.04关于选举刘漤女士为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7,254,29789.103433
8.05关于选举袁诚先生为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7,083,60088.929118
8.06关于选举黄纪元先生为本公司86,808,18088.647862



 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建 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中小股东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01关于选举黄龙德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6,371,54888.201976
9.02关于选举孙宝清女士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2,249,82783.992906
9.03关于选举吴向能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7,070,59788.915840
9.04关于选举杨印宝先生为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建议其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88,757,18990.63817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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