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达新材(92001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920012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在前述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获得的累计净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括在上述额度内。 前述投资理财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前次披露情况 公司前次披露的委托理财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于 2026年 5月 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三)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 12,000.00万元(含本次已购买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10%,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 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宁波银行。公司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受托方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相关投资。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 已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交易凭证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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