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688111):金山办公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7%(其中,向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7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向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2.21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6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6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6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6年5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6年5月28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正式通过金山软件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五月四日的通函所载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将采纳的股票激励计划(「金山办公二零二六年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授权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处理与二零二六年金山办公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 5、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 > <2026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山办公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6、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5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1日,并同意向36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日。 2、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7%(其中,向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7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向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2.21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3、首次授予人数:365人(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27人,第二类激励对象338人)。 4、首次授予价格:125.5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0.1%。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6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6 计划首次授予日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1日,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56.10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第一类激励对象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激励对象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第一类激励对象分别为41.5779%、52.4588%、51.5207%(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历史波动率);第二类激励对象分别为41.5779%、52.4588%(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历史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第一类激励对象分别为1.1578%、1.2256%、1.2705%(分别采用中债信息网披露的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收益率);第二类激励对象分别为1.1578%、1.2256%(分别采用中债信息网披露的国债1年期、2年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三)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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