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9:25:28 中财网
原标题:华绿生物: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346,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2,609,10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346,600股后的股本120,2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131,25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078,750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2,609,100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60,131,250.00÷122,609,100*10=4.90430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2,609,100股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转增股份总数÷总股本*10=36,078,750÷122,609,100*10=2.942583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04305)/(1+0.2942583)(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131,25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和转增总额。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609,1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46,600股后的股本120,2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078,75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22,609,10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8,687,85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一)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姓名/名称
101*****487余养朝
201*****072阮秀莲
308*****812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四)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346,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120,262,500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0,131,25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2,609,100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60,131,250.00÷122,609,100*10=4.90430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 1+ =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04305)/(1+0.2942583)(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二)依照公司目前已经存续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华绿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煜珂
咨询电话:0527-85302330
传真电话:0527-85308101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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