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峰(6010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ST文峰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59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姜雪、黄祯玮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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