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6-05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剑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3,012,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35%。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6,78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1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27,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2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927,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陆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6,447,248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361,830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6,230,811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145,393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6,304,112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218,694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王文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5,988,817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903,399股。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曾一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330,105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244,68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王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011,108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925,690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李新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76,980,805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895,387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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