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6-03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96,978,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496,978,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 咨询电话:0577-85515911 联系人:严学文 樊改焕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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