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05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份额不变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益谦、股东刘天超、刘雯超、刘妍超、刘思超、雷小艳、荆门市倍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3.8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122号公司4楼 2、咨询联系人:程婷 3、咨询电话:0724-2223339,传真:0724-22119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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