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60168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6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叶金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叶金 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叶金强先生将接替王建文先生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叶金强先生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按公司股东会通过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引导公司价值合理回归,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满足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制定及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议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列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议案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叶金强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 叶金强先生简历 叶金强先生,1967年8月出生,博士,民商法专业。1986年8 月至1990年2月任安徽省来安中学教师;1990年3月至1995年8 月任安徽来安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8月至2006年5月任南京大 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2006年5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其 中2014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目 前,叶金强先生兼任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叶金强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叶金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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