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3004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8:15:21 中财网
原标题:全信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
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
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幢13楼
总部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49,238,51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12%。(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788,5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1,450,01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1,450,11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0人,代表股份1,450,01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1%。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1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18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10%;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4.6191%;反对18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01%;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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