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14,2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14,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256,9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1,314,200股后的100,942,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141,408.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5,141,408.60元/102,256,924股*10=1.48072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0722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256,9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1,314,200股后的100,942,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14,200股后的100,942,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注】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5,141,408.60元/102,256,924股*10=1.48072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072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6号 咨询联系人:付海兵、赵娜 咨询电话:0571-22801163 传真电话:0571-228011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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