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002936):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20:16:00 中财网
原标题: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行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本行2026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2025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01亿元。

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结案的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末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2.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自2005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正式以“信永中和”品牌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及证券等金融机构。

信永中和香港在2014年4月起成为信永中和全球网络的成员,与信永中和一样是全球网络的成员之一。信永中和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相关合伙人作为股东之一全资拥有。

自2019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信永中和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自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以来,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之一的信永中和香港进行定期检查。在此之前,香港会计师公会定期对信永中和香港亦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在最近三年及直至现在的执业质量检查中,并未出现任何对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6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为43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4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公允水平、本行业务计划及复杂性、预期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师的审计资源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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