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002897):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20:20:29 中财网
原标题:意华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3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王琦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2日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7、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4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8 2,656,280 2025 6 13
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年 月
日。

11、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5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办理完成11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94,049,696股减少至193,880,696股。

13、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依法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后公司不同意续订或公司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依法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后公司不同意续订等原因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21,720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方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回购价格调整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94,049,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94,049,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6月1日,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93,880,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回购价格将作如下调整:
P=P-V=18.52-0.10-0.10-0.5=17.82元/股
0
因此,因公司依法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后公司不同意续订等原因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387,050.4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1,720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数 (股)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11,438,9835.90-21,72011,417,2635.89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182,441,71394.10 182,441,71394.11
三、总股本193,880,696100.00-21,720193,858,976100.00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注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除尚需召开股东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等事项予以审议,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原因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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