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精工钢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NGJIANG&JINGGONGSTEELBUILDING(GROUP)CO.,LTD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32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股东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现场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股东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取得股东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之一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李国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国强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国强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丁洁民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洁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洁民先生获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拟选举丁洁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之二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1 请授信 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10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10 3 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2亿元,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2.5亿元,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精工工业、浙江精工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35,844.0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88,812.66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155,000.00万元,其中续保66,187.34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524,656.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5.87%。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担保的办理。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