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长江电力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的审查意见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发表审查意见如 下: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正运先生、张咸阳先生、王方 先生、赵新炎先生、李建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孙正运 先生、张咸阳先生、王方先生、赵新炎先生、李建伟先生具 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正运先生、张咸阳先生、王方先生、 赵新炎先生、李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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