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1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万辰”)与张海国先生于2026年4月22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海国先生转让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10,521,136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10,521,136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张海国先生承诺,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4 22 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与张海国先生于 年 月 日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海国先生转让上市公司10,521,136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本次上市公司司股票收盘价的80%,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72,824.38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转让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本次协议转让具体情况、协议转让双方情况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10,521,136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张海国先生已向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支付了本次协议转让总价款的50%,合计86,412.1942万元,并将如期完成剩余款项的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持有表决权情况如下:
2、本次股份变动前,福建农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泽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该春女士与王泽宁先生分别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彭德建先生与范鸿娟女士为夫妻关系,周鹏先生与李孝玉女士为夫妻关系。基于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周鹏先生以及李孝玉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先生行使,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周鹏先生与李孝玉女士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与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王泽宁先生、王健坤先生、林该春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福建农开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96,800,795股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0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本次协议转让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张海国先生在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12 起 个月不得转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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