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豪森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8:20:52 中财网
原标题:豪森智能:豪森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及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大连博通聚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聚源”)、大连科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实业”)、大连尚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实业”)、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投资”)、大连铭德聚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德聚贤”)、大连合心聚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心聚智”)(以上合称为“转让方”)于2026年3月6日与上海元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熙行业精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熙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将其合计持有的13,300,000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转让给元熙基金,每股转让价格为16.00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280.00万元。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13,3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元熙基金承诺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3.64%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36.26%表决权,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及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博通聚源、科融实业、尚瑞实业、豪森投资、铭德聚贤、合心聚智拟将其合计持有的13,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元熙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博通聚源、科融实业、尚瑞实业、豪森投资、铭德聚贤、合心聚智的通知,其与元熙基金的股份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 13,3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转让过 户登记 日期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前持 股 数 量 (股)过户前 持股比 例(%)转让股份 数量(股)转让股 份比例 (%)过户后持 股 数 量 (股)过户后 持股比 例(%)
博通聚源2026/6/520,234,49212.033,100,0001.8417,134,49210.19
科融实业2026/6/514,240,1018.472,200,0001.3112,040,1017.16
尚瑞实业2026/6/514,239,7278.472,200,0001.3112,039,7277.16
豪森投资2026/6/513,385,7747.962,660,0001.5810,725,7746.38
铭德聚贤2026/6/52,782,5231.65440,0000.262,342,5231.39
合心聚智2026/6/52,730,9681.62450,0000.272,280,9681.36
董德熙2026/6/53,765,3662.24750,0000.453,015,3661.79
赵方灏2026/6/53,764,3542.24750,0000.453,014,3541.79
张继周2026/6/53,764,3542.24750,0000.453,014,3541.79
元熙基金2026/6/50013,300,0007.9113,300,0007.91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4、受让方元熙基金承诺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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