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300674):特定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1、茗峰开发减持计划以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茗峰开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股份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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