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300395):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44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翼共盈”)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湖北聚通石英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建设“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品,预计产能70吨/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比51.00%;长盈通以货币形式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比20.00%;长翼共盈以货币形式出资2,900万元人民币,占比29.00%。对于公司出资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方式解决。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介绍 (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45025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2878.08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法定代表人:皮亚斌 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缆、特种光器件、光电产品用新型材料、包装印刷用新型材料、储热节能材料及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及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股权结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皮亚斌持股18.50%,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控制的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13%。 长盈通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EUQAY212 成立日期:2025年9月16日 出资额: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道冶金大道35号青山科技体育中心A座6层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0% 出资结构: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00%;湖北省楚天凤鸣科创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9.00%;长江鑫时代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9.00%;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1.00%。 长翼共盈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聚通石英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定,实际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股权结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暂定名) 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资金。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建设周期:建设期约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品,预计产能70吨/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公告“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中的“股权结构”。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菲利华有权提名3名董事、长盈通有权提名1名董事,长翼共盈有权提名1名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菲利华提名的董事担任。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经理由长盈通提名,财务负责人由菲利华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存在不真实之处,则该方即属违反了本协议。在此情况下,其他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已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对违约作出补救。如果该违约未在该三十天期限内得到补救,则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光纤需求旺盛、行业技术迭代加速的背景下,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深化产业链布局,公司拟与长盈通、长翼共盈组建合资公司,充分发挥各方在技术、市场及资金方面的优势,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激发业务增长活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光通讯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预计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二)存在的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及投建项目尚未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正式批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要求变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限延长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该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 公司将密切跟进合资公司经营进展,多措并举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研判,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进行的对外投资情况(不含本次投资)如下: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2025年7月研究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嘉殷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3,000万元,用于新建嘉殷新材料基地项目。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2026年5月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正烯新材(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用于新建荆州蒙烯玻纤生产基地项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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