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1号铜牛信息大厦第七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颜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2,610,34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1.569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37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2,231,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0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37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 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2,55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75%;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47%;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2,55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75%;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47%;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2%。 1.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2,54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50%;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198%;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62%;反对50,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14%;反对50,01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35%;弃权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烁、路天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二)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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